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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晓明)“你们这个是载货三轮车,核载1人。你驾驶室两边还坐两个人,就是违法。”6月1日中午12时46分,雅安市名山区茶都大道上,名山公安交警拦下了一辆正在行驶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高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小小的驾驶室里竟然挤坐着两名乘客。
交警当场给出了明确回答:载货三轮车核载1人,就是只能乘坐驾驶员一人,多一个都不行。
经现场核查,高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使用性质为载货,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1人。事发时车上实际乘坐3人(驾驶员1人+驾驶室2人),已构成“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名山公安交警依法对高某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
载货三轮车本身稳定性差,驾驶室空间狭小,超员载人会严重影响驾驶员操作,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连方向盘都打不利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载货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驾驶室核定载人数为1人,只能坐驾驶员本人。多挤一个人,就是违法。请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市民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安全出行,从“不超一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