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安某公司为天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
本报讯 “感谢天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为我们公司解了燃眉之急,帮我们渡过了难关!”近日,雅安某公司为天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去锦旗,表达对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
此前,广西某公司向理塘县某在建大型项目提供水泥,但因其拖欠货款,导致广西某公司无法向雅安某公司支付水泥货款与水泥运输款。2023年12月,雅安某公司将广西某公司诉至天全县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2024年4月,广西某公司未按时支付欠款,雅安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天全县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对广西某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广西某公司表示有履行义务的意愿,但资金周转困难。了解到此情况后,干警多次向承建方核实情况,并发出冻结裁定,但承建方均以没有计划资金为由未支付货款。
执行局干警综合研判,决定前往理塘县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到达理塘后,干警第一时间与承建方项目负责人协调沟通,并对该项目的资金往来进行调查,发现其有能力逐步支付欠款。在对承建方进行释法明理,讲明其协助义务后,承建方表示会配合法院执行,尽快分批次将欠款付清,并承诺会及时支付广西某公司货款,避免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至此,4000余万元货款陆续支付到位,本案也得到圆满解决。
天全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优化执行工作机制,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把每一份生效法律文书兑现为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天全法院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