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涪陵两地消委会联合发布“3·15”消费提示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本报讯(记者 石雨川)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雅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与重庆市涪陵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消费提示,旨在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在品质消费方面,两地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线上购物需仔细查看店铺资质和消费者评价。购买商品时,要认真查看商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确保商品符合自身需求。同时,要理性对待促销活动,避免盲目跟风购买。消费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好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对于餐饮消费,两地消委会建议,消费者要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环境良好的餐饮场所,关注食品新鲜度和加工制作过程,合理点餐杜绝浪费,并在用餐结束后仔细核对消费账单。

在旅游消费方面,两地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行程安排和双方权利义务。旅游过程中要保持理性购物,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两地消委会还针对预付式消费、网络消费和老年消费等领域发布了防范消费陷阱的提示。在预付式消费方面,消费者应充分了解商家经营状况,谨慎充值,合理安排消费,并关注商家动态。网络消费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警惕虚假宣传,防范网络诈骗。老年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对待推销,多与家人沟通商量。

两地消委会呼吁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牢记这些提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依法维权,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消费纠纷,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