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满足职工购房需求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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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房套数认定方面,《通知》明确,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含异地中心)业务信息系统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贷款记录将成为住房套数认定的主要依据。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申请将视为首套房,而已结清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再次申请则视为二套房。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支持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提取首付款。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这一政策调整大大减轻了职工的购房压力,为其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购房服务。

另外,《通知》还阶段性放宽了购房提取范围。缴存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下,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注意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的房屋交易并不适用此政策。共同申请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

“将继续关注市场动态和职工需求,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为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对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的延续,不仅为职工购房提供了有力支持,也进一步推动了雅安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