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悦
岁末年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如同“年终大考”。一笔一画中,一空一格里,无不检验着领导干部是否践行“两个维护”、对党忠诚老实。
从婚姻到房产,从个人收入到子女经商……“家事”“家产”绝非小事,往往是一名领导干部作风、廉洁问题的晴雨表。
从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查处的案例来看,有的领导干部对本人婚姻状况遮遮掩掩,填报时隐瞒婚姻变化情况;有的领导干部对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情况隐瞒不报;有的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兼职取酬情况……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加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抽查核实力度,这是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决定,也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因而,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强化组织观念,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能起到自律、他律的效果。一方面,领导干部想到每年都要报告,就要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恪守严以律己的准则,在一些关键时刻懂得“自我保护”“自我净化”;另一方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能让组织清晰、准确、及时地了解每一位干部的动态,有问题的及时提醒,有苗头的及时遏止,从而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领导干部如果连个人有关事项都不能如实申报,还谈什么对党忠诚老实。记错了、搞忘了,绝不是理由。简单应付、有意规避、“挑肥拣瘦”,后果会很严重。唯有把“个人”的“小事”,当作事关忠诚坦荡的“大事”,对填报工作做到上心、用心、尽心,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才能切实做到对党忠诚、对自己负责,才能释放“包袱”,轻松上阵,阳光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