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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检察院

五项举措助力法治宣传月活动

本报讯 3月以来,天全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联合扫黑除恶办公室、未检、民行、公益诉讼等多部门,在该县音乐广场、始阳镇、仁义镇等地和新华一小,利用赶集、学生上学和上午人流集中的时间,实施五项举措开展了3月法治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宣传重点,提出工作要求。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社会管理、公民道德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利用本单位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栏、LED电子屏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应用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3·8”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水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菜单式普法和以案释法,推动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检察干警主要采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以及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法治扶贫、乡村振兴等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相关案例,解答了有关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宣传手册4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余人次。

据悉,通过3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开展,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疫情防控意识,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疫情防控知识的认知度和普及率,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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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以来,天全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联合扫黑除恶办公室、未检、民行、公益诉讼等多部门,在该县音乐广场、始阳镇、仁义镇等地和新华一小,利用赶集、学生上学和上午人流集中的时间,实施五项举措开展了3月法治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宣传重点,提出工作要求。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社会管理、公民道德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利用本单位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栏、LED电子屏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应用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3·8”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水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菜单式普法和以案释法,推动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检察干警主要采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以及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法治扶贫、乡村振兴等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相关案例,解答了有关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宣传手册4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余人次。

据悉,通过3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开展,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疫情防控意识,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疫情防控知识的认知度和普及率,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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