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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代价太“昂贵”
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我市常态化整治酒驾醉驾行为,营造安全和谐交通环境

2021年是“醉驾入刑”十周年。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

2013年12月,在总结“醉驾入刑”2年多司法、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醉驾行为定罪标准、从重处罚的情形和拒绝、阻碍调查取证等行为的处理。至此,“酒后驾驶”“醉驾”从日常思维习惯中的一般性违规,上升为违法犯罪行为,“醉驾入刑”的法律刚性持续增强。

“醉驾入刑”十年来,“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醉驾与他车发生擦挂

一驾驶员被拘役3个月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陈承表示,今年1月发生在雨城区的一起轻微擦挂交通事故,虽然造成的损失仅有300元,但其中一名驾驶员因醉酒驾车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一旦有“刑事记录”,不仅影响自己,还会影响以后子女的就业。

1月10日凌晨5点左右,郭某喝酒后依然选择驾车在道路上行驶。由于酒精的作用,他的行驶轨迹呈“蛇形”。当他驾车行驶到雨城区东大街友谊服装广场外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出租车发生了小擦挂。

接到出租车驾驶员报警后,交警部门前往现场处理。经过仔细辨认,交警发现出租车车身上确实有擦痕。通过询问、调查和视频资料等进行查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认定郭某驾驶的车辆确实与出租车发生了擦挂。后经鉴定,郭某的血液中酒精成分浓度为212.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最终,公安机关认定郭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其醉酒驾车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郭某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进行起诉。郭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饮酒和醉酒后,人的判断能力、操作能力都大大降低,醉酒后可能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因而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于整个交通环境来说就像一个“定时炸弹”。广大市民应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规,安全出行,莫让一时贪杯流下悔恨泪水。

常态化查处酒驾醉驾

“酒后不开车”渐成市民共识

“‘醉驾入刑’的立法初衷,就是从以‘结果犯’论处转向以‘行为犯’论处,让‘危险’的预期和刑罚的威慑时刻警醒、规范驾驶人的行为,阻断可能会导致危险后果的行为发生,从而发挥出刑法的预防功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任俊旭介绍。

数据显示,雨城区2018年查处酒驾1327起,醉驾126起;2019年查处酒驾3086起,醉驾179起;2020年查处酒驾3205起,醉驾143起。

“在整治酒驾、醉驾工作中,交警部门始终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触犯法律就必须依法查处,不仅树立了法律的权威,也促进了社会公信力的增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张雅峰介绍,以雅安为例,“醉驾入刑”十年来,市区治理效果较为明显,涉酒交通肇事恶性事故明显下降,市民抵制酒驾、醉驾的自觉性显著提升,基本形成“酒后不开车”的共识。

交通管理部门坚持不间断开展整治行动,形成了常态化整治机制,也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未来,我市交通管理部门还将着手与相关科技公司合作,研究通过大数据分析预测酒驾风险,实现精准提示宣传、精准检查治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等新技术“加持”下,“治酒”不只是交通管理部门一家的责任,将转变为政府主导、各级政府督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配合,从内到外共同遏制涉酒违法。

本报记者 李晓明

提醒:

“昂贵”的酒驾、醉驾成本

我国对醉酒驾车的犯罪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酒驾造成事故,保险不赔,造成人员伤亡的要承担巨额赔偿;醉驾律师医师吊证,法检、公职人员双开,出租车、货车等营运行业驾驶人将面临失业危险。

酒驾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至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元至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经济成本:

不仅保险不赔,驾驶人酒后驾车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还有权进行追偿。

酒驾时间成本:

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

因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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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在总结“醉驾入刑”2年多司法、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醉驾行为定罪标准、从重处罚的情形和拒绝、阻碍调查取证等行为的处理。至此,“酒后驾驶”“醉驾”从日常思维习惯中的一般性违规,上升为违法犯罪行为,“醉驾入刑”的法律刚性持续增强。

“醉驾入刑”十年来,“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醉驾与他车发生擦挂

一驾驶员被拘役3个月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陈承表示,今年1月发生在雨城区的一起轻微擦挂交通事故,虽然造成的损失仅有300元,但其中一名驾驶员因醉酒驾车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一旦有“刑事记录”,不仅影响自己,还会影响以后子女的就业。

1月10日凌晨5点左右,郭某喝酒后依然选择驾车在道路上行驶。由于酒精的作用,他的行驶轨迹呈“蛇形”。当他驾车行驶到雨城区东大街友谊服装广场外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出租车发生了小擦挂。

接到出租车驾驶员报警后,交警部门前往现场处理。经过仔细辨认,交警发现出租车车身上确实有擦痕。通过询问、调查和视频资料等进行查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认定郭某驾驶的车辆确实与出租车发生了擦挂。后经鉴定,郭某的血液中酒精成分浓度为212.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最终,公安机关认定郭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其醉酒驾车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郭某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进行起诉。郭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饮酒和醉酒后,人的判断能力、操作能力都大大降低,醉酒后可能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因而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于整个交通环境来说就像一个“定时炸弹”。广大市民应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规,安全出行,莫让一时贪杯流下悔恨泪水。

常态化查处酒驾醉驾

“酒后不开车”渐成市民共识

“‘醉驾入刑’的立法初衷,就是从以‘结果犯’论处转向以‘行为犯’论处,让‘危险’的预期和刑罚的威慑时刻警醒、规范驾驶人的行为,阻断可能会导致危险后果的行为发生,从而发挥出刑法的预防功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任俊旭介绍。

数据显示,雨城区2018年查处酒驾1327起,醉驾126起;2019年查处酒驾3086起,醉驾179起;2020年查处酒驾3205起,醉驾143起。

“在整治酒驾、醉驾工作中,交警部门始终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触犯法律就必须依法查处,不仅树立了法律的权威,也促进了社会公信力的增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张雅峰介绍,以雅安为例,“醉驾入刑”十年来,市区治理效果较为明显,涉酒交通肇事恶性事故明显下降,市民抵制酒驾、醉驾的自觉性显著提升,基本形成“酒后不开车”的共识。

交通管理部门坚持不间断开展整治行动,形成了常态化整治机制,也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未来,我市交通管理部门还将着手与相关科技公司合作,研究通过大数据分析预测酒驾风险,实现精准提示宣传、精准检查治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等新技术“加持”下,“治酒”不只是交通管理部门一家的责任,将转变为政府主导、各级政府督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配合,从内到外共同遏制涉酒违法。

本报记者 李晓明

提醒:

“昂贵”的酒驾、醉驾成本

我国对醉酒驾车的犯罪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酒驾造成事故,保险不赔,造成人员伤亡的要承担巨额赔偿;醉驾律师医师吊证,法检、公职人员双开,出租车、货车等营运行业驾驶人将面临失业危险。

酒驾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至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元至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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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保险不赔,驾驶人酒后驾车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还有权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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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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