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检察院:
今年4月,道孚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一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在案发后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随母亲移居雅安市名山区生活;其家庭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母亲患病,家庭经济困难,遂致函名山区检察院联合对其开展司法救助。
名山区检察院实地到被害人现居住家中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被害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甘孜州检察院、道孚县检察院、名山区检察院联合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元。
同时,三地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害人及其父母在名山区检察院进行谈心谈话,就被害人今后的教育和生活问题交流意见。名山区检察院派出有心理抚慰资格且经验丰富的未检检察官参与协作,对被害人进行心理抚慰,帮助其尽快适应目前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走出案件阴影。
胡敏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