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
巡回法庭审理现场
本报讯 为深入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5月18日,石棉县法院组织人员前往石棉县竹马工业园区巡回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告成都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石棉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达成约定,由原告公司为被告公司进行车间改建工程施工,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相应工程款项。工程竣工后,双方公司就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均系民营企业,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到企业所在的工业园区巡回法庭审理该案。
庭审中,双方对工程结算争议焦点分歧较大。承办法官为查明案件事实,休庭组织双方到涉案工程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涉案工程后,双方均主动表示希望进行调解。最终,在该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充分陈述己方意见后,对履行金额和履行期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近年来,石棉县法院为助力营商环境良好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设立了竹马工业园区巡回法庭,针对园区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及时处理、现场调解,通过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助推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杨诗晨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