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法院:
5月24日,雨城区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李某怡起诉被告李某泳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李某泳所服刑的四川广元监狱正在进行修建,无法提讯,经与监狱多次协调沟通,雨城区法院得知四川省司法行政远程会见探访终端系统可实现监狱与地方司法所之间的远程视讯。为及时开庭审理案件,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节约司法成本,承办法官积极与市、区两级司法局对接联系,争取工作协作支持,得到积极回应。最终,该案在区司法局和广元监狱的全力支持下,顺利得以开庭审理。
6月25日,李某怡与李某泳离婚案如期在雨城区司法局河北司法所开庭审理,通过法官对事实的认定和对双方的沟通调解,李某怡与李某泳达成和好协议,一致同意继续好好经营婚姻、抚养小孩。
“我原本以为要到广元监狱去与李某泳见面才能进行庭审,多亏了法官积极奔走,切实减轻了我的时间和经济负担。”案件审结后,原告李某怡说。
雨城法院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