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法院:
名山区法院开展“涉小标的额”集中执行攻坚行动
本报讯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近日,名山区人民法院聚焦涉小标的额执行案件,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出动干警15名,车辆3辆,拘传被执行人5人,历经14小时,促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10余万元。
黄某与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拖欠申请执行人黄某劳务工资2万余元。黄某多次讨要无果,遂诉至法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李某既不主动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情况,执行干警经多方寻找,终于将其拘传回法院。经过8小时的努力,执行干警最终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当场履行了一半工资款,并对剩余工资款拟定还款日期。
张某金与张某清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张某清因霸占其父亲张某金应得的土地赔偿款9万余元拒不归还,被诉至法院。申请执行后,承办人多次联系张某清,其拒不露面也不履行判决。经向被执行人家属做工作后,张某清最终主动联系法院,到法院与张某金达成和解。
名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小标的额案件虽然执行标的额不大,但涉及群众民生权益,不少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不及时执结,势必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通过小标的额案件的集中执行,及时保护了中小微企业及自然人等主体的胜诉权益,充分展示了法院执行攻坚的力度和决心。
下一步,名山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打击规避、逃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创新执行方式,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杨起舻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