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7月下旬,陈大爷的侄子来到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称陈大爷因交通事故受伤,经过调解与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但肇事方与保险公司均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希望雨城区援助中心帮助解决问题。陈大爷已经七十八岁,腿脚不便。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维护陈大爷的合法权益,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上门援助。
工作人员耐心向陈大爷及其亲属详细解释有关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法律规定,陈大爷表示愿意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工作人员立即审查相关证据材料,现场受理他的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是党和国家的实事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为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是雨城区司法局坚持多年的一项惠民举措。
雨城司法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