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 震
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生态学意义上的原真性概念主要来自恢复生态学理论,存在“自然原真性”和“历史原真性”两种理解。前者是指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到荒野状态,达到自然循环和生态健康水平。这种观点没有充分考虑到自然生态所处的历史阶段。后者指生态系统需要恢复到某一个特定的历史状态。在这两种观点基础上,有学者进一步提出,评判原真性的主要标准在于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和可被预测的程度,并结合给定的历史地理条件进行预测,由此实现了“自然原真性”和“历史原真性”的统一。20世纪中期,随着生态系统科学和生态伦理学理论的发展,生态群落的完整性受到广泛关注。生态学把整体性看作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特征之一,强调任何一个自然生态系统都是由多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在早期,完整性主要被用于评价原始森林和荒野地区,强调保护生物群落完整性、稳定性等,后来逐渐拓展为对区域性生态系统的评价。一般来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特定区域生态系统组成要素的完整性;二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韧性和自组织能力。
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有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是践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自然遗产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关注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强。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时强调:“要着力建设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些自然遗产。”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祝贺第一届国家公园论坛开幕时指出:“中国实行国家公园体制,目的是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屏障,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资产。 (紧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