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燃气安全关系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城乡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在全市范围形成燃气安全宣传的立体态势。发动乡(镇、街道)、社区、企业等基层力量,将燃气安全知识全面宣传到户;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微信短信等渠道,高频次滚动播放燃气安全知识广告、宣传小视频等;在重点路口、场所以及社区、小区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横幅、宣传栏、明白卡等,扩大宣传范围,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通知》明确,燃气事故具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隐蔽性强等特点,各地要在前期排查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全面发动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以及物业企业、燃气企业等相关单位,持续精准发力,紧盯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全覆盖深入排查辖区内的燃气用户,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不漏一户。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加大整改攻坚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强调,县(区)和经开区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工作组,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将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进行处理。
本报记者 石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