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印发通知: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抓牢抓实抓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通知》强调,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一条心”,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调度,严禁擅离职守、临危退缩,严禁不听指挥、各行其是,严禁别出心裁、自作主张。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自觉维护群众利益,严禁截留克扣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物资、资金,严禁挥霍浪费、贪污私分,严禁挤占挪用、优亲厚友,严禁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冷硬横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主动深入一线察实情,靠前一步细化措施抓落实,严禁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抗震救灾工作,严禁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各个阶段各种类型资金、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使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滞留、截留、贪污、挤占以及虚报冒领,严禁违规插手和干预抗震救灾灾后重建项目、物资采购,确保物资发放、资金使用公开透明,项目建设规范高效。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统筹监督力量,突出监督重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依纪依法、快查快处违纪违法行为;市县两级巡察机构要将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纳入巡察内容,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全程全面推进“抗震救灾·阳光同行”。
本报记者 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