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备支持政策新落地先进材料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亿元及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根据地方经济贡献可由受益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对生产性设备给予一定补助,补贴总额不超过1亿元:项目达产后年亩均地方经济贡献达18万元/亩,其生产性设备按照设备购置金额可给予不超过6%补助;项目达产后年亩均地方经济贡献达20万元/亩,其生产性设备按照设备购置金额可给予不超过8%补助;项目达产后年亩均地方经济贡献达24万元/亩,其生产性设备按照设备购置金额可给予不超过10%补助(工业技改扩能项目参照执行)。
(三)在我市投资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的企业,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其他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按相关优惠政策全面享受。
(四)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和增资扩股、扩大生产规模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到位资金在1000万美元(含)以上2000万美元(不含)以下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位资金在2000万美元(含)以上5000万美元(不含)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位资金在5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五)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项目竣工投产后,项目建设期贷款按企业贷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LPR的5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累计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税金贷(税易贷)、园保贷、商标权质押贷款及应收账款融资等金融创新服务,助推企业获得信贷资金。
(七)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项目,自设立年度起至第5年,对工资薪金所得20万元及以上、且在企业任职满一年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领军人物(最多不得超过公司缴纳社保总人数的8%,战略新兴企业不超过10%),由受益财政按其工资薪金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的100%给予资金奖励。
(八)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培训等各类企业职工培训的,由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开班,并报送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等有关材料,按规定课时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的,给予企业相应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在岗参保职工符合条件的,并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1000元至2500元不等的技能提升补贴。
执行期限:2022年4月8日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依据:《雅安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政策》(雅府发〔2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