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对购买新建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的人员给予支持。对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孩子的购房家庭给予特殊购房支持。对有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的居民换购住房的,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对已享受《中共雅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规则>等12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同步享受各县(区)制定的具体购房支持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涉及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另外,鼓励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交证”、着力提升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和加强购房群众政策服务保障方面的政策长期有效。其余政策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记者 石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