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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1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出台《雅安市“人才飞地”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支持我市用人主体在市外建立的平台机构,推动人才技术交流合作,加速科技成果到雅落地转化。
“人才飞地”是指我市各类注册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用人主体在市外建立的研发基地、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机构。《办法》明确,“人才飞地”按照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部门复审、专家评审、公示确认等环节进行遴选认定,管理期为3年,经认定的市级人才飞地,可一次性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补贴资金。
本报记者 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