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从3月1日开始
《公告》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与往年相比,今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了新变化: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新增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