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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如何搭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平台?1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出台《雅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管理支持办法》,多措并举吸引、留住、用好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该办法明确,对考核引进的市本级、县(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将给予支持转正定级靠高聘用、单项核增专业技术岗位、公开岗位竞聘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本报记者 张婧
雅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管理支持办法
根据《雅安市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对象
考核引进的市本级、县(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转正定级靠高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至相应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聘用到八级管理岗位或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聘用到七级管理岗位或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到领导管理岗位的,本单位相应领导管理岗位须有空缺。原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根据其原受聘岗位等级或所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结合岗位职能,聘用到相应等级岗位。转正定级时用人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可申请单项核增高层次人才转正定级岗位。
(二)支持单项核增专业技术岗位。单项核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用于高层次人才岗位竞聘。单项核增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中统筹,比例控制在本级空缺岗位的30%以内。
(三)支持公开岗位竞聘。采取公开选拔竞聘方式每年择优聘用一批高层次人才到专业技术岗位、领导管理岗位、国有企业岗位,引导一批高层次人才在县(区)或乡(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间流动。
单项核增高层次人才转正定级岗位数和单项核增专业技术岗位数总量不超过本级空缺岗位数。
三、实施程序
(一)单项核增高层次人才转正定级岗位
单项核增高层次人才转正定级岗位工作由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岗位申请。高层次人才转正定级时用人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2.核准岗位。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层次人才工作情况和用人单位实际,核准增加岗位。
3.聘用与管理。主管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完善聘用合同,确定岗位职责任务和考核机制等。高层次人才转正定级岗位仅用于初次转正定级,发生岗位变动即自动收回。
(二)单项核增专业技术岗位
单项核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由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岗位申请。高层次人才符合岗位晋升条件,用人单位无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2.核准岗位。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层次人才工作情况和用人单位实际,核准岗位。
3.岗位竞聘。用人单位根据核准增加岗位情况,制定岗位竞聘方案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4.聘用与管理。主管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完善聘用合同,确定岗位职责任务和考核机制等。单项核增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聘期制,聘期原则上为五年,聘用期满即自动收回岗位,用人单位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提出新聘岗位意见,按相关规定办理新的聘用手续。
(三)公开岗位竞聘
公开岗位竞聘工作由同级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岗位确定。各级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征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领导管理岗位、国有企业岗位分别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岗位条件。
2.发布公告。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发布竞聘公告,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
3.报名与资格审查。高层次人才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审核同意后报名,拟竞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条件审查。
4.综合测评。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阶段组织开展综合测评。
5.实地考察。根据综合测评情况,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开展实地考察,提出意见。
6.聘用与管理。根据考察意见,按照管理权限,经拟竞聘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竞聘到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指导拟竞聘单位加强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完善聘用合同,确定岗位职责任务和考核机制等。竞聘到国有企业的,按所在企业有关规定管理。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