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经办管理服务。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同时,加强基金收入对账管理,与税务部门建立每月基金收入对账机制,确保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和税务数据三方基金收入一致。市级每月定期查看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动态掌握全市待遇发放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协调各县(区)和待遇发放银行及时跟进处理,确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县级统筹提升至市级统筹,有利于基金统筹管理,有利于基金保值增值,有利于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