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法院、名山区税务局签订“税务+法院”涉税合作协议
双方共同签署了《“税务+法院”涉税合作协议》,就建立联席会议、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税务机关税收征管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在涉税方面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
协议主要确立了四个方面的合作内容:一是建立组织机构,确定会议组成人员及负责部门,并指定专门联络员,以便双方顺利召开联席会议并沟通协调。二是规定主要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同税务部门的协调联动作用,通报破产、执行和涉税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新问题新情况,探索解决纠纷新途径,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制定工作规则,强调联席会议要突出重点、形成指导文件,发挥会议作用共同处理该区企业在破产、执行案件等涉税事项中反映出来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建立配套机制,主要包括信息共享机制: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坚持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风险联动衔接机制:加强对破产、困难等特殊企业的监控和信息交换,共同对涉税问题及矛盾进行分析和预警,成立联合化解工作组,将矛盾风险控制在基层一线,第一时间解决纠纷;培训指导制度:双方可针对破产、执行案件等涉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旁听庭审、业务讲座、专题培训、法治宣传等方式加强互动交流,促进干警、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名山区法院和名山区税务局达成“税务+法院”涉税合作,充分彰显了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服务保障理念,进一步延伸了司法行政职能,助力该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推进向前。
何谐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