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披露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政策调整等信息。根据公布的各项指标,予以解读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惠及更多单位和职工。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499家,实缴职工10.06万人,缴存额20.48亿元,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0.20%、3.87%、0.57%;缴存余额为62.25亿元,缴存总额182.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62%、12.61%。
(二)非公有企业缴存人数呈上升态势。公积金制度经过多年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基本覆盖到位,非公单位为扩面建制的主要方向,中心鼓励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稳步推进多类型、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2022年,实缴职工中非公有制企业占比为22.07%,比上年增加1,644人;新开户单位257家、职工0.99万,其中新增非公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占比为47.37%。
(三)中、低收入职工群体为缴存主力。2022年实缴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8.01%,高收入群体占1.99%;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4.35%,高收入群体占5.65%。中、低收入群体纳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便于让中、低收入群体更好地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红利。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发挥住房保障属性,助力住房消费。2022年,我市4.55万名缴存职工办理提取15.54亿元,同比增长6.88%,占当年缴存额的75.87%。2022年末,提取总额120.57亿元,同比增长14.79%。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比为77.8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比为22.13%。
(二)租购并举,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2022年,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租购并举”有关政策,支持5,231人提取4,895.07万元用于租赁住房;支持17户职工提取57.76万元用于加装电梯等老旧小区改造。
(三)普惠中、低收入群众。2022年,在4.55万名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35%,高收入占2.65%,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安居梦方面的惠民利民作用。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2年,发放个贷8.21亿元,同比增长0.04%;个贷率为87.27%,同比降低4.30个百分点;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1.61%,住房贡献率为99.17%,比上年增加0.39个百分点。
(一)刚需贷款为主力,制度作用精准发力。2022年,发放的贷款中,40岁(含)以下职工占80.87%;中、低收入职工占98.91%;首次贷款职工占91.42%。贷款房屋类型中,144平方米(含)以下贷款笔数占95.74%。以上结构性数据均表明公积金贷款政策实现预期目标,年轻职工、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首次贷款、中小户型住房的购房刚需得以保障,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节约购房支出,职工购房降成本。2022年,支持2,110户职工家庭购房23.62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9,959.20万元。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缴存职工的低息惠民政策作用。
(三)支持异地购房。2022年,我市发放异地贷款302笔、10,996.00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4,886.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1,836.38万元,有力支持异地职工来雅安居置业。
四、风险管控安全有效
风险防控不断增强,资金运行平稳高效。2022年,中心加大风险防控力度,严格落实资金实时监测机制,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进行综合管理和分析,实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利用电子稽查检测工具进行常态化监管,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力度,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逾期的借款人通过发放律师函、诉讼、仲裁等形式,依法催收逾期贷款,逾期贷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末,雅安贷款逾期率为0.0008‰,逾期金额0.45万元,贷款逾期管控成效全省第一。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0,998.2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1‰,资金风险控制良好,运营结构呈现良好态势。
五、增值收益再创新高,有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2022年,中心结合各项政策要求和资金情况,科学运作,积极促进业务增长,稳步提升资金收益,有效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0,917.76万元,同比增长10.66%,主要为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全年业务支出9,736.22万元,主要为支付职工缴存公积金利息支出和委贷手续费支出。其中,支付职工缴存公积金利息支出是指公积金中心支付给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利息,按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2022年度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456.16万元,同比增长10.99%;手续费支出主要为支付给受托银行的委托贷款手续费483.65万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1,181.54万元,同比增长9.39%,继续保持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益和增值收益率。2022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10.10万元,截至2022年末,累计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补充资金28,152.43万元,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贡献公积金力量。
六、 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中心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统一设定依据、法定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等要素。全面梳理线上线下办事要件,规范统一办事指南,最大限度地精简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各类证明材料,实现办事资料精简率达60%。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通过“线上自助网办”和“线下专窗通办”相结合的模式,实现11项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有效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同时将“跨省通办”与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举措充分衔接,提升业务办理便捷度。开展送服务上门政策宣讲活动,全年开展4次专项政策宣讲,提高公积金各项惠民利企政策知晓度。
(二)实施阶段性政策支持,助力困难企业复工复产。2022年,中心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全年受理受疫情影响累计缓解公积金的企业3家,累计缓缴职工158人,缓缴金额82.96万元,贷款不做逾期处理1人。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限额由未婚职工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不超过12,000元,提高到未婚职工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不超过16,000元。
七、 相关指标解释
(一)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二)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三)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金额: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在整个贷款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
(四)发放异地贷款金额:指当年对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包括用本市资金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五)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2022年新开户职工单位性质分类表
2022年实缴职工不同收入群体占比
2022年新开户职工不同收入群体占比
2022年提取金额用途分类
2022年提取公积金职工,中、低收入占主导地位
2022年贷款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