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谈会上,我市正式发布《雅安市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激励政策》(以下简称:《激励政策》)和《雅安市网络视听产业机会清单》(以下简称:《机会清单》)。
《激励政策》从要素保障、项目支持、技术创新等10个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突出重点要素保障。对入驻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的大数据企业执行0.34元/千瓦时到户电价,在能耗指标上予以优先保障。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按每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总额的40%设立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软件研发、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大数据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补。鼓励产业协作发展,大数据企业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新经济创新载体,前3年内租金减半;5年内,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的,奖补当年租金。此外,《激励政策》还围绕支持技术创新、支持人才集聚、支持活动举办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为大数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