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检察院:
“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本报讯 近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法院、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在天全河流域小河段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修复因非法捕捞对天全河流域造成的破坏,维护县域水生生物多样性。
活动中,赔偿义务人王某甲、王某乙与现场参加人员共同将1万余尾重口裂腹鱼和齐口裂腹鱼等本地鱼种鱼苗放流至水域中。该类鱼苗生命力和适应能力强,能有效修复天全河流域鱼类种群数量,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让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及时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更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法治课,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捕鱼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生态修复民事赔偿责任,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