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人社局
宣讲会上,汉源县人社局机关党委书记陈妍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围绕“用工不能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违约金不能随意设定、试用期不是廉价期、规章制度不可以单方制定、用工要买社会保险”等五方面内容进行讲解,并就民营企业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详细分析,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解答与会者疑问。与会企业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收获颇丰。
通过此次普法宣讲,进一步延伸了人社精准服务企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了在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的困惑和问题,增强了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助力构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
下一步,汉源县人社局将继续发挥人社部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企业”作用,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用工和社保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法治观念和依法规范用工能力,防范化解企业劳动用工风险,全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