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田埂引发的邻里纠纷
名山区法院百丈法庭在村委会巡回庭审现场
本报讯 未与邻居商量就把田埂挖掉,导致一方茶田存在因排水不畅引发垮塌的风险,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吵……近日,名山区法院百丈法庭运用“枫桥式工作法”,通过到村委会巡回审理,组织群众旁听庭审,调动基层调解力量,邀请村干部现场见证顺利化解一起农村土地纠纷案。
肖某与胡某的茶田相邻,中间原有一条可容村民过路的田埂,诉争田埂在肖某一侧,宽约0.7米,肖某的茶田比胡某的茶田高了约0.5米。
胡某未与肖某商量把田埂挖掉,肖某的茶田因排水不畅存在垮塌风险,双方为此多次发生激烈争吵,甚至大打出手。该矛盾经村民小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数次调解无果,最终酿成诉讼。
法官在听取调解员的意见后,邀请村干部前往田间地头实地勘察、拉尺测量,做到对矛盾起因、茶田界限以及争议焦点了然于胸。在村民的帮助下,法院干警布置好巡回法庭。
“赶紧去看看,法院要到村委会开庭断案了。”听说法庭要到村里巡回审理,许多村民自发进入庭审现场旁听。庭审现场,待当事双方发表完意见后,有序组织调解员、村干部依次发表个人调处意见。
庭审后,法官劝诫双方“以邻为善、以和为贵”,并指出胡某在私自开挖田埂一事上的思量不周。
最终,在法庭以及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劝说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胡某将挖掉的田埂回填到原来的一半以上,并预留排水沟。
为保证协议有效履行,两天后,法院干警、村干部以及当事双方再次前往诉争土地,一同查看田埂回填情况。“诉讼费50元,就我们自己承担了。”肖某说。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近年来,名山区法院秉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将多元共治的综合治理经验与新时代依法治理相融合,努力在每一件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直接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坚定支持者,打造人人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高飞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