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雅安市芦山供电公司:
近日,在芦山县龙门镇青龙场村,国网雅安市芦山供电公司营销部工作人员对辖区供电台区进行用电检查时,现场查获一起窃电行为,并将该线索移交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窃电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用电秩序,还严重影响着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和窃电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国网雅安市芦山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巩固用电秩序整治成果,坚决打击窃电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供用电环境,国网雅安市芦山供电公司开展了警企联动反窃查违专项行动,协同乡镇派出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深入供电辖区对损失电量大、存在疑似窃电行为的线路和台区进行现场联合检查,严格查处,不放过任何一处可疑点。
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窃电手段转向技术型,窃电过程更为隐蔽。国网雅安市芦山供电公司营销专业人员采用“线上稽查,线下核查”两步走的方式,强化反窃查违工作的技术支撑。线上充分利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建立计量、用检、稽查、线损等多专业联合反窃查违的高效模式,重点对电量异常、线损长期波动、窃电高发等重点线路及台区用户开展电量异常监控;线下协同当地乡镇派出所,采取警企联合实地核查,精准锁定疑似窃电用户。
今年以来,国网雅安市芦山供电公司对窃电行为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和思想教育,严格落实“一案一改”,强化监督检查“回头看”,让窃电者“不敢窃、没法窃”。截至目前,国网雅安市芦山供电公司已查处窃电15笔,追补电量3.38万千瓦时,追缴电费及违约电费5.68万元。
国网雅安市芦山供电公司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反窃查违工作,充分利用系统数据分析,实现对窃电用户的精准打击,堵塞电量的“跑冒滴漏”。同时,持续加强警企合作力度,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用电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用电环境。
刘志学 高坤 本报记者 杨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