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活动现场
本报讯 在第46个植树节来临之际,3月11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芦山县人民法院、芦山县林业局前往芦山县补植复绿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巡林和义务植树活动,以此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林长+检察长”叠加效应,促进辖区林业资源保护。
活动当天,法检两长以及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一行来到芦山县飞仙关镇罗纯岗国有林场,沿飞碧路对林区管护情况、护林防火情况进行巡查,实地察看了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管理等情况。随后,干警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来到芦山县补植复绿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工作人员向大家讲解栽树的注意事项,干警们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从扶苗植树到培土踩实,每道工序都认真仔细。
近年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好“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与人民法院的司法协作联动,凝聚共防共治的监督合力,让芦山“生态颜值”更加美丽动人。
李晓莉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