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发布山火典型案例
烧荒开垦、乱丢烟头……一个小疏忽就可能引发山火。近日,市公安局发布山火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鉴。
烧荒开垦引发山林火灾
2024年2月19日7时许,芦山县飞仙关镇飞仙村8组(小地名:汪家山)发生野外用火。接警后,芦山县公安局飞仙派出所民警立即将火情通报至飞仙关镇人民政府,并带领民辅警及乡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对火场进行现场勘验,协助处置火情,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火场秩序,及时扑灭山火,没有造成损失和人员伤亡。经查,村民车某为方便自家耕种,擅自在其承包的山地进行开垦,用打火机点燃竹节和竹叶,过火面积约0.05亩。目前已由芦山县飞仙关镇人民政府依据《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对车某处以5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燃烧物品引发山火
2月20日,在芦山县芦阳街道灵鹫山社区苗溪组发生野外用火。芦山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对火场进行现场勘验并及时开展走访调查,社区居民蒋某在该处祭祀时将周边杂草引燃,导致周边山地燃烧,过火面积约9亩,目前已移交芦山县林业局,由芦山县林业局依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蒋某处以19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随地乱放热合机引发山火
2月29日,汉源县九襄镇堰沟村发生一起山林火灾,汉源县公安局立即响应,迅速派警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经结合走访和现场勘查情况,仅2小时便抓获4名嫌疑人。经查,4人在搭接灌溉果林的塑料水管过程中,将未冷却的热合机放在草地引燃山火。目前,林业主管部门正在鉴定土地性质和过火面积,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乱丢烟头引发山火
3月2日,荥经县严道街道青仁村小坪山发生山火,荥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派人经现场勘验、走访、排查和调查取证,查明李某某在途经环城路至严道一中的近路中,点完烟后将还在燃烧的卫生纸随手朝路边山崖处的树林处丢弃,从而引燃了树木,过火面积约0.01亩。目前已由荥经县严道街道森防指办对当事人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李某某处以1000元现金罚款。
违规燃烧杂草引发山火
3月5日,芦山县龙门镇隆兴村上里组发生野外用火,芦山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派人现场勘验、走访、排查和调查取证,查明吕某为图方便,擅自将自己整理的杂草,在自家地边焚烧,造成火灾隐患。目前已由芦山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依据《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对吕绍林处以4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数据显示,新一轮防火期以来,全市公安配合林业主管部门查处违规野外用火2起,处罚2起;配合乡镇政府部门查处违规野外用火30起,处罚30起。其中农事用火23起,上坟祭祀用火6起,电焊作业用火3起。
市公安局牵头督导雨城、名山、荥经,检查乡镇59个,走访干部群众100余人次,明察暗访施工点、油库等重点部位23处,提出意见整改建议67条。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教活动9次,发放宣传资料2.4万份,制作发布各类防灭火警示宣传短视频5个。
当前,全市面临森林防火形势复杂严峻。进入三月份后,全市面临气温升高、天气干燥,雅安汉源、石棉地处干热河谷地带,天干物燥,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春季旅游踏青,人员流动量大,进入林区管控难度加大;春耕农事用火管控压力大,矛盾多。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抓好牵头任务,做好备战准备,严查涉火案件,筑牢防火根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全社会抓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
市公安局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