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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年度报告解读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披露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政策调整等信息。根据公布的各项指标,予以解读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实缴单位职工逐年增加,建制工作有序规范。2023年,中心大力推进归集扩面工作,持续规范缴存基数,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560家,实缴职工10.47万人,缴存额21.56亿元,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44%、4.09%、5.30%;缴存余额64.87亿元,缴存总额204.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1%、11.79%。

(二)聚焦走访调研,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将归集扩面工作纳入内部考核,深入园区、社区、企业开展9次专题政策宣讲和6次归集扩面调研,各管理部开展政策宣传168次,政策宣传服务4,551人次;二是突出归集扩面重点,全力推动非公企业建立缴存制度。截至12月末,全市新增开户职工10,303人,其中非公企业新增开户职工5,373人,占新开户职工人数的52.15%。

(三)中、低收入职工群体为缴存主力。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02%,国有企业占19.52%,城镇集体企业占0.38%,外商投资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5%,灵活就业人员占0.06%,其他占0.40%;中、低收入占97.74%,高收入占2.26%。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缴存提取额持续增长,使用率高质高效。

2023年,我市5.27万名缴存职工办理提取18.94亿元,同比增长21.91%,占当年缴存额的87.84%。截至2023年末,提取总额139.51亿元,同比增长15.71%。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比为66.9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比为33.03%。

(二)购房政策持续完善,民生保障不断优化。2023年,中心努力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新格局,加大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限额到1.6万元/年,二是支持“二孩”“三孩”家庭租房、购房贷款的资金需求,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2万元/年,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8.6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14%,租赁住房占3.1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4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其他占3.59%。

(三)支持中低收入群体实现住有所居。2023年,在5.27万名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10%,高收入占2.90%,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方面的住房保障与互助职能。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年,发放个贷7.45亿元,同比减少9.2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本金7.45亿元,同比增长17.10%;个贷率83.74%,同比降低3.53个百分点;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1.83%,比上年增加0.22个百分点;住房贡献率为93.38%,同比减少5.79%。

(一)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2023年,坚持“因城施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职能,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压力,结合中心资金情况推出多项惠民措施。一是适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分别提高到60万元和70万元;贷款计算倍数调整到30倍;“二孩”“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二是实行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首付款政策;三是积极推动开展“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办理银行全覆盖,办理“带押过户”业务9笔。

(二)彰显制度优势,低息效益凸显。2023年,支持1,754户职工家庭购房20.07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9,663.28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息优势进一步凸显。

(三)持续提升服务,异地贷款稳中有进。2023年,发放异地缴存职工来雅购房贷款272笔、11,522.90万元。截至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6,389.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2,379.22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

一是修订《雅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制定提取实施细则,规范提取管理;二是印发《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规程》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程序,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三是规范贷款审批、发放流程,强化逾期催收工作;四是常态化开展基础数据治理,全面保障数据资产安全;五是持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工作,打击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六是狠抓贷款抵押物清理落实,抵押物清理取得实效;七是规范全市预售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监督管理,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资金监管账户,实现贷款资金闭环管理。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023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1,658.81万元,同比增长3.54%;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10,149.35万元,同比增长4.24%;实现增值收益11,509.47万元,同比增长2.93%,增值收益率为1.80%。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25.50万元,累计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250.55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服务

一是持续梳理完善政务一体化平台33项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全程网办率达93.94%;二是推出提取、转移、贷后管理等业务“掌上”办理,贷后管理业务全市通办,实现“即审即结”业务新模式;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川渝免证办”“亮码可办”等工作提质增效。直属管理部、芦山管理部多次荣获“先进服务窗口”“优秀服务窗口”“党员示范窗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位”称号;中心被评为雅安市2022年度“一网通办”先进集体。截至12月底,累计受理“跨省通办”业务6,113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4,795笔,川渝签约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办理异地贷款272笔,发放贷款11,522.90万元,通过“川渝免证办”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2,908笔。

七、相关指标解释

(一)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二)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三)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金额: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在整个贷款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

(四)发放异地贷款金额:指当年对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包括用本市资金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五)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2023年缴存职工单位性质分类表

2023年缴存职工单位性质分类表

2023年提取金额用途分类

2023年提取金额用途分类

2023年实缴职工不同收入群体占比

2023年实缴职工不同收入群体占比

2023年提取职工不同收入占比

2023年提取职工不同收入占比

2023年贷款发放情况

2023年贷款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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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披露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政策调整等信息。根据公布的各项指标,予以解读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实缴单位职工逐年增加,建制工作有序规范。2023年,中心大力推进归集扩面工作,持续规范缴存基数,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560家,实缴职工10.47万人,缴存额21.56亿元,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44%、4.09%、5.30%;缴存余额64.87亿元,缴存总额204.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1%、11.79%。

(二)聚焦走访调研,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将归集扩面工作纳入内部考核,深入园区、社区、企业开展9次专题政策宣讲和6次归集扩面调研,各管理部开展政策宣传168次,政策宣传服务4,551人次;二是突出归集扩面重点,全力推动非公企业建立缴存制度。截至12月末,全市新增开户职工10,303人,其中非公企业新增开户职工5,373人,占新开户职工人数的52.15%。

(三)中、低收入职工群体为缴存主力。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02%,国有企业占19.52%,城镇集体企业占0.38%,外商投资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5%,灵活就业人员占0.06%,其他占0.40%;中、低收入占97.74%,高收入占2.26%。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缴存提取额持续增长,使用率高质高效。

2023年,我市5.27万名缴存职工办理提取18.94亿元,同比增长21.91%,占当年缴存额的87.84%。截至2023年末,提取总额139.51亿元,同比增长15.71%。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比为66.9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比为33.03%。

(二)购房政策持续完善,民生保障不断优化。2023年,中心努力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新格局,加大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限额到1.6万元/年,二是支持“二孩”“三孩”家庭租房、购房贷款的资金需求,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2万元/年,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8.6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14%,租赁住房占3.1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4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其他占3.59%。

(三)支持中低收入群体实现住有所居。2023年,在5.27万名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10%,高收入占2.90%,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方面的住房保障与互助职能。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年,发放个贷7.45亿元,同比减少9.2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本金7.45亿元,同比增长17.10%;个贷率83.74%,同比降低3.53个百分点;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1.83%,比上年增加0.22个百分点;住房贡献率为93.38%,同比减少5.79%。

(一)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2023年,坚持“因城施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职能,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压力,结合中心资金情况推出多项惠民措施。一是适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分别提高到60万元和70万元;贷款计算倍数调整到30倍;“二孩”“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二是实行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首付款政策;三是积极推动开展“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办理银行全覆盖,办理“带押过户”业务9笔。

(二)彰显制度优势,低息效益凸显。2023年,支持1,754户职工家庭购房20.07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9,663.28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息优势进一步凸显。

(三)持续提升服务,异地贷款稳中有进。2023年,发放异地缴存职工来雅购房贷款272笔、11,522.90万元。截至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6,389.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2,379.22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

一是修订《雅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制定提取实施细则,规范提取管理;二是印发《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规程》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程序,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三是规范贷款审批、发放流程,强化逾期催收工作;四是常态化开展基础数据治理,全面保障数据资产安全;五是持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工作,打击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六是狠抓贷款抵押物清理落实,抵押物清理取得实效;七是规范全市预售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监督管理,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资金监管账户,实现贷款资金闭环管理。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023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1,658.81万元,同比增长3.54%;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10,149.35万元,同比增长4.24%;实现增值收益11,509.47万元,同比增长2.93%,增值收益率为1.80%。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25.50万元,累计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250.55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服务

一是持续梳理完善政务一体化平台33项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全程网办率达93.94%;二是推出提取、转移、贷后管理等业务“掌上”办理,贷后管理业务全市通办,实现“即审即结”业务新模式;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川渝免证办”“亮码可办”等工作提质增效。直属管理部、芦山管理部多次荣获“先进服务窗口”“优秀服务窗口”“党员示范窗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位”称号;中心被评为雅安市2022年度“一网通办”先进集体。截至12月底,累计受理“跨省通办”业务6,113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4,795笔,川渝签约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办理异地贷款272笔,发放贷款11,522.90万元,通过“川渝免证办”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2,908笔。

七、相关指标解释

(一)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二)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三)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金额: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在整个贷款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

(四)发放异地贷款金额:指当年对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包括用本市资金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五)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2023年缴存职工单位性质分类表

2023年缴存职工单位性质分类表

2023年提取金额用途分类

2023年提取金额用途分类

2023年实缴职工不同收入群体占比

2023年实缴职工不同收入群体占比

2023年提取职工不同收入占比

2023年提取职工不同收入占比

2023年贷款发放情况

2023年贷款发放情况

, ZB_AREA_LIST_CN=, ZB_SOURCE_SITE=雅安日报数字报, SOURCE_CHINESE_NAME=资源中心-null-雅安日报数字报, ADDITION_CHAR3=, IR_ABSTRACT=, ADDITION_CHAR1=szb, IR_SRCNAME=, ADDITION_CHAR2=, ZB_GUID=1774889889410514944, IR_CONTENT=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披露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政策调整等信息。根据公布的各项指标,予以解读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实缴单位职工逐年增加,建制工作有序规范。2023年,中心大力推进归集扩面工作,持续规范缴存基数,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560家,实缴职工10.47万人,缴存额21.56亿元,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44%、4.09%、5.30%;缴存余额64.87亿元,缴存总额204.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1%、11.79%。 (二)聚焦走访调研,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将归集扩面工作纳入内部考核,深入园区、社区、企业开展9次专题政策宣讲和6次归集扩面调研,各管理部开展政策宣传168次,政策宣传服务4,551人次;二是突出归集扩面重点,全力推动非公企业建立缴存制度。截至12月末,全市新增开户职工10,303人,其中非公企业新增开户职工5,373人,占新开户职工人数的52.15%。 (三)中、低收入职工群体为缴存主力。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02%,国有企业占19.52%,城镇集体企业占0.38%,外商投资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5%,灵活就业人员占0.06%,其他占0.40%;中、低收入占97.74%,高收入占2.26%。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缴存提取额持续增长,使用率高质高效。 2023年,我市5.27万名缴存职工办理提取18.94亿元,同比增长21.91%,占当年缴存额的87.84%。截至2023年末,提取总额139.51亿元,同比增长15.71%。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比为66.9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比为33.03%。 (二)购房政策持续完善,民生保障不断优化。2023年,中心努力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新格局,加大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限额到1.6万元/年,二是支持“二孩”“三孩”家庭租房、购房贷款的资金需求,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2万元/年,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8.6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14%,租赁住房占3.1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4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其他占3.59%。 (三)支持中低收入群体实现住有所居。2023年,在5.27万名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10%,高收入占2.90%,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方面的住房保障与互助职能。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年,发放个贷7.45亿元,同比减少9.2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本金7.45亿元,同比增长17.10%;个贷率83.74%,同比降低3.53个百分点;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1.83%,比上年增加0.22个百分点;住房贡献率为93.38%,同比减少5.79%。 (一)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2023年,坚持“因城施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职能,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压力,结合中心资金情况推出多项惠民措施。一是适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分别提高到60万元和70万元;贷款计算倍数调整到30倍;“二孩”“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二是实行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首付款政策;三是积极推动开展“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办理银行全覆盖,办理“带押过户”业务9笔。 (二)彰显制度优势,低息效益凸显。2023年,支持1,754户职工家庭购房20.07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9,663.28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息优势进一步凸显。 (三)持续提升服务,异地贷款稳中有进。2023年,发放异地缴存职工来雅购房贷款272笔、11,522.90万元。截至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6,389.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2,379.22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 一是修订《雅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制定提取实施细则,规范提取管理;二是印发《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规程》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程序,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三是规范贷款审批、发放流程,强化逾期催收工作;四是常态化开展基础数据治理,全面保障数据资产安全;五是持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工作,打击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六是狠抓贷款抵押物清理落实,抵押物清理取得实效;七是规范全市预售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监督管理,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资金监管账户,实现贷款资金闭环管理。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023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1,658.81万元,同比增长3.54%;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10,149.35万元,同比增长4.24%;实现增值收益11,509.47万元,同比增长2.93%,增值收益率为1.80%。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25.50万元,累计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250.55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服务 一是持续梳理完善政务一体化平台33项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全程网办率达93.94%;二是推出提取、转移、贷后管理等业务“掌上”办理,贷后管理业务全市通办,实现“即审即结”业务新模式;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川渝免证办”“亮码可办”等工作提质增效。直属管理部、芦山管理部多次荣获“先进服务窗口”“优秀服务窗口”“党员示范窗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位”称号;中心被评为雅安市2022年度“一网通办”先进集体。截至12月底,累计受理“跨省通办”业务6,113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4,795笔,川渝签约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办理异地贷款272笔,发放贷款11,522.90万元,通过“川渝免证办”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2,908笔。 七、相关指标解释 (一)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二)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三)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金额: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在整个贷款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 (四)发放异地贷款金额:指当年对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包括用本市资金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五)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DOCCHANNEL=, cdfx_address=, ZK=yarb20240402004.xml, isOriginal=0, JPPATH=group2/M00/01/1D/wKhurGYLHAmACDvRAAsOUTJDBkI569.png, ZB_AREA_LIST=,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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