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法院
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宝兴县法院获悉,近年来,宝兴县法院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坚持“服务引导、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创新“四个一”工作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温暖千万家庭,以家庭和谐“小平安”推动社会和谐“大平安”。
开启一条“快通道”。宝兴县法院开通诉讼、调解审判绿色快速通道,同时,为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坚持“一站式”服务,延伸职能推广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线上诉讼等方式畅通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交通不便的当事人提供巡回审判、就近开庭的选择,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2023年以来,网上共立案76件,线上开庭10件,成功调解42件。
搭建一座“连心桥”。宝兴县法院积极贯彻柔性司法、疗愈型司法的工作理念,与宝兴县妇联、宝兴县心理志愿者协会签订合作协议,采用“法官+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模式,多元化解离婚、子女抚养等纠纷。庭审前,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当事人心理状态,初步诊断家庭矛盾的严重程度并及时疏导。庭审中,由法官引导当事人理性参与庭审,适时劝导。庭审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件跟踪回访。近期,宝兴县家事审判全程引入心理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当事人多年积怨得以化解,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
送去一场“及时雨”。依托“法治讲座”“法治副校长”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普法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针对反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主题进行宣讲。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学校开学等重要节点,扩大法治宣传,多层次开展法治服务,通过法官点单式普法、以案释法等形式进行精准普法宣传,提升妇女儿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3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0余场次。
共织一张“保护网”。为提升家事纠纷解决质效,不断探索婚姻家事案件诉源治理新路径,宝兴县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联动公安、检察院、司法、妇联、团委、学校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研商、困境儿童救助、犯罪预防、法治宣传等制度,有效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苟伟淋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