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实施方案》补贴基本条件的家庭,在2024年1月1日及以后(时间以出生医学证明时间为准)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其中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2万元,一个子女只能享受一次育儿补贴。
对符合享受育儿补贴条件的家庭,于子女出生6个月内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的不再受理。
申报对象在申报时需要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含夫妻双方和子女)原件和复印件等申报资料。离婚、丧偶的除上述资料(离婚不含结婚证)外,协议离婚申报对象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诉讼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实施方案》明确育儿补贴政策按照自主申报的原则实施,申报对象可以是夫妻中任意一方,丧偶、离婚的由抚养方凭相关材料申报。申报对象到子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进行现场申报,乡镇(街道)对申报对象信息和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报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对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其补充完善。乡镇(街道)初审结果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区)卫生健康局。乡镇(街道)将复核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报到县(区)卫生健康局完成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在官网等法定公开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执行。
本报记者 周代庆 高菲菲
市融媒体中心 张天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