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地处青藏高原和四川盆地的过渡地带,地理环境特殊,地形条件复杂,极端天气多发、易发。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5月-9月),暴雨、短时强降雨频繁,洪水(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频发,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现就汛期涉河活动风险防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洪水无情、心存敬畏。洪水(山洪)灾害具有突发性、隐蔽性,破坏性极强,对洪水(山洪)等自然灾害要敬而远之。
二、生命可贵、倍加珍惜。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切勿贪图一时之乐,忽视自身人身安全。汛期请勿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露营、拍照、直播、游泳、钓鱼、捡水柴、嬉水、纳凉、写生、涉水过河等活动。
三、关注天气、避让出行。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避免进入山洪易发区、河道行洪区及低洼地带,及时做好防灾避险工作。
四、预警发布、严禁下河。发布暴雨预警(或暴雨预警信号)、山洪灾害风险预警后,要远离河道沟边和低洼地带,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从事与“防汛、抢险、救灾”无关的一切涉河活动。
五、听从劝阻、早撤快跑。雅安地处山区,汛期河道来水可能出现即增、陡增情况,广大市民和游客要听从劝阻,相互提醒,第一时间撤离风险区域。
六、加强学习、增强自救。要主动学习并熟练掌握有关汛期防灾、抗灾、避险的技能、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救本领。
七、群防群控、相互监督。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主动做好与身边亲人、朋友的宣传引导工作,特别是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看管好未成年子女。发现私自下河的,及时果断予以劝阻,努力营造全社会安全氛围。
凡汛期私自进入河道、山洪沟从事涉河活动,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对破坏防汛设施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雅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