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执行110”报警电话究竟有何作用?请看下面的案例。
5月27日15时5分,雅安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值班坐席接到报警人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打来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四川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该公司疑似有一辆车牌号为川T×××62的车辆正位于宝兴县陇东镇境内,请求出警!
经雅安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值班坐席对报警电话甄别,符合出警情形,并于15时7分向宝兴县法院“执行110”警务团队坐席发出出警指令。
15时10分,由宝兴县法院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组成的“执行110”警务团队一行5人整备完毕,并驱车30余公里山路于15时40分到达报警人所述地点。宝兴县法院“执行110”警务团队到达上述地点后,发现车牌号为川T×××62的车辆,警务团队对该车辆予以暂时控制,并立刻对该车辆的权属进行了充分调查核实,经警务团队调查核实,川T×××62的车辆确为被执行人四川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名下可被依法处置的财产。
宝兴县法院“执行110”警务团队遂对该车辆依法予以查封,并将车辆当场予以驶离并停放至涉案财产保管处,宝兴县法院依法启动财产处置程序,拍卖上述车辆,让申请执行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上面就是本次“执行110”开展执行警务工作的真实案例,在今后的工作中,宝兴县法院将继续完善“执行110”运行机制,坚持“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出警必速”原则,旨在用强有力的手段惩治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力争用高效的速度提升执行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获得“真金白银”的胜诉权益。 邵俊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