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先后对雅安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全球通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旅行社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以易引发游客消费纠纷的旅游合同为重点,围绕合同中格式条款是否存在免除或者减轻旅行社自身责任、加重游客责任、排除游客依法变更或者解除旅游合同权利等违法行为开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资料审查、现场询问等方式,对旅行社的合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还对旅行社建立系统台账、落实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此外,执法人员还向旅行社有关负责人讲解了旅游合同签订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合同条款的表述必须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含糊或具有多重解释可能性的词汇和语句;所有条款均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任何可能触犯法律底线的行为;在合同签订前,旅行社应对游客进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确保游客在完全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合同;旅行社要开展定期的培训与考核,提升员工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及合同管理能力,确保每一份合同的签订都符合规范要求。
本报记者 石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