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住就业关键,提升工资性收入方面,《方案》明确,要确保脱贫人口务工人数达到省市下达目标要求且保持规模稳定,脱贫人口务工时长稳定在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安置数不低于上一年度,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保持稳定,有劳动力脱贫户家庭至少实现1人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和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等各类奖补政策及时兑付到位,做好以工代赈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工作。
抓住产业支撑,提升生产经营性收入方面,《方案》明确,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衔接资金,重点支持联农带农产业发展,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特别是发展种植周期短的“小菜园”“小果园”、养殖周期短的家畜家禽产业等见效快、时间短的到户增收项目,确保脱贫人口快速有效增收;全面梳理各类产业奖补政策,确保在8月底前将各类产业补助资金兑付到位;用好消费帮扶,鼓励引导工会、机关食堂、企业、帮扶单位等优先采购脱贫户、特别是“三类群体”农产品,全力帮助增收。
紧盯兜底保障,提高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方面,《方案》明确,强化兜底保障,及时兑现政策,7月底前全面清理特困救助、养老保险金、残疾人补贴等各类政策兑现情况,确保在8月底前将所有应发的政策性补助补贴救助等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好赡养抚养工作,确保8月底前应有的赡养抚养收入兑现到位且群众认可。提升财产收益,在7月底前全面梳理扶贫和帮扶资产收益分红和财产性租金兑现情况,对脱贫群众土地流转、财产出租等获得的财产性收入,督促相关经营主体按时向脱贫户兑现租金,确保8月底前各类分红资金和财产性收益足额兑现到脱贫户手中。
紧盯“三类群体”,精准落实监测帮扶方面,《方案》明确,要建好工作台账,落实“一户一策”;精准有效帮扶,采取超常规办法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建立联系帮扶机制,“三类群体”每户落实1名帮扶责任人,每半月至少入户1次,全面掌握“三类群体”家庭情况,及时反馈问题,与镇、村共商对策建议,确保有效帮扶、动态清零。 本报记者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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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低”,即2024年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024年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2023年度增速,2024年脱贫人口收入不增反降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类群体”,即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中低收入组(2023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4457元)年人均纯收入不增反降的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下降的脱贫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