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扩大单边开放是我国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一贯政策。单边开放与对等开放、互惠开放、条约开放相对应,是指无论对方是否对自己开放,一国或经济体都单方面、主动向对方扩大开放,因而具有不寻求对应开放、基本不受协议约束、不违反现行规则的特点。我国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单边给惠,可帮助其更好融入国际市场,实现共同发展,也彰显了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关税待遇方面,中国是最早给予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的发展中国家之一。目前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享受95%-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市场准入方面,在涉及最不发达国家的自贸协定谈判中,对其货物贸易和投资服务开放范围要求更小、给予更长过渡期;为非洲农产品输华建立“绿色通道”。多双边合作方面,在世界贸易组织捐资实施“最不发达国家及加入世贸组织中国项目”,帮助其更好融入多边贸易体制;开展能力建设合作,帮助有关国家提升经贸合作水平。
第三,当前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可以多措并举。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二是发挥开放平台先行先试作用。更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示范作用,及时将具备条件的试点措施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三是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提供更多国际公共产品。加强涉及利率、汇率、资本流动、人民币国际化等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多双边协调。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优化开放合作环境。四是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在多边、区域和双边合作中充分考虑其关切,坚持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等有关发展中国家立场。同时,实施单方面免签入境政策,扩大中外人员交流,让更多外国人亲身感受真实的中国,壮大知华友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