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明确在2024年10月31日前,商业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将利率较高的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告调整优化的主要内容包括: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后续,市场竞争机制可促使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适时调整加点幅度,不需要等到新老房贷利差积累较大后再由商业银行进行批量调整,能够渐进有序缓释矛盾,并维护合同严肃性。
此外,公告调整优化的内容还包括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
《倡议》明确,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主要商业银行不晚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以及时回应客户关切。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重定价日的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差异。批量调整后的利率下降,主要是加点幅度下降至-30BP所致。重定价后,最近一个定价周期内LPR的降幅也将体现出来,参与此次批量调整的借款人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以最新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例如,利率为4%的固定利率存量房贷,最新5年期以上LPR为3.85%,先将其固定利率转换为4%=LPR+15BP,再将15BP调整为-30BP。
我市银行业内人士认为,存量房贷利率下降,有利于借款人进一步降低房贷利率支出,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也有助于稳定购房者预期,提振信心。不过,新老房贷利差收窄后,提前还贷会明显减少,有利于银行稳定贷款规模,提高贷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