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
A004雅安日报

扫一扫

下载掌上雅安APP

体验更多精彩

行人一边打电话一边横穿马路 危险!

行人打着电话横穿马路

行人打着电话横穿马路

本报讯 近日,在雨城区和平东路商贸城附近,一名女士一边接打电话,一边横穿马路,看起来十分危险。

几分钟后,另外三名女士为了“节省”距离,同样在这里横过马路。行人乱穿马路,不仅会危害自己的生命健康,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自身承担事故责任;更加危险的是,许多司机为躲避行人紧急刹车或紧急躲避,一时难以控制车辆,最终造成撞车、侧翻、追尾等事故的发生。

文明交通,从你我做起,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出行更安全!

如何正确过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本报记者 李晓明

{PAPERID=navigation_005001001, MONTH=10, PREBM=003, NUM=3, GUID=1846234736401645569, BMS=[001,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DETAIL={BC=004, PUBURL=https://epaper.beiww.com/yarb/pc/navigation_005001001/2024/10/16/004/1846234736401645569.html, DOCPUBTIME=2024-10-16 01:00:07, DOCAUTHOR=李晓明, CLEAR_CONTENT= 本报讯 近日,在雨城区和平东路商贸城附近,一名女士一边接打电话,一边横穿马路,看起来十分危险。 几分钟后,另外三名女士为了“节省”距离,同样在这里横过马路。行人乱穿马路,不仅会危害自己的生命健康,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自身承担事故责任;更加危险的是,许多司机为躲避行人紧急刹车或紧急躲避,一时难以控制车辆,最终造成撞车、侧翻、追尾等事故的发生。 文明交通,从你我做起,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出行更安全! 如何正确过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本报记者 李晓明, BM=004版, type=0, ZB_DROP=0, TXS=478, NODEID=null, DOCTITLE=行人一边打电话一边横穿马路 危险!, MC=雅安日报, ZB_KEYWORDS5_CHAR=, YT=, ZB_ORIGINAL=1, CONTENT=
行人打着电话横穿马路

行人打着电话横穿马路

本报讯 近日,在雨城区和平东路商贸城附近,一名女士一边接打电话,一边横穿马路,看起来十分危险。

几分钟后,另外三名女士为了“节省”距离,同样在这里横过马路。行人乱穿马路,不仅会危害自己的生命健康,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自身承担事故责任;更加危险的是,许多司机为躲避行人紧急刹车或紧急躲避,一时难以控制车辆,最终造成撞车、侧翻、追尾等事故的发生。

文明交通,从你我做起,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出行更安全!

如何正确过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本报记者 李晓明

, ZB_AREA_LIST_CN=, ZB_SOURCE_SITE=雅安日报数字报, SOURCE_CHINESE_NAME=资源中心-null-雅安日报数字报, ADDITION_CHAR3=, IR_ABSTRACT=, ADDITION_CHAR1=szb, IR_SRCNAME=, ADDITION_CHAR2=, ZB_GUID=1846234736401645569, IR_CONTENT= 本报讯 近日,在雨城区和平东路商贸城附近,一名女士一边接打电话,一边横穿马路,看起来十分危险。 几分钟后,另外三名女士为了“节省”距离,同样在这里横过马路。行人乱穿马路,不仅会危害自己的生命健康,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自身承担事故责任;更加危险的是,许多司机为躲避行人紧急刹车或紧急躲避,一时难以控制车辆,最终造成撞车、侧翻、追尾等事故的发生。 文明交通,从你我做起,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出行更安全! 如何正确过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本报记者 李晓明, DOCCHANNEL=, cdfx_address=, ZK=yarb20241016004.xml, isOriginal=0, JPPATH=group2/M00/01/70/wKhurGcOqq2AIjKaAAurwbiir4c645.png, ZB_AREA_LIST=, FB=

, TS=行人打着电话横穿马路}, PAPERNAME=雅安日报, NEXTBM=005, CODE=200, CURBM=004, YEAR=2024, PAPERDATE=2024/10/16, DAY=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