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守正创新,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扎实,产业工人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的激情动力更加高涨,主人翁地位更加显著,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产业工人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力争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以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各级工匠人才为引领,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二、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一)持续强化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产业工人中落地生根,结合实际做好网上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抓好主题宣传教育,开展普遍轮训。鼓励支持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参加国情研修,鼓励支持产业工人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加强新经济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及时有效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持续解决国有企业党员空白班组问题。加强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
(三)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做实“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工作中,加大对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纳入大思政课工作体系,支持在大中小学设立劳模工匠兼职辅导员,在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开设“劳模工匠大讲堂”,在高等学校设立劳模工匠兼职导师。组织开展劳模工匠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宣传活动。
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
(四)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国家治理的制度。落实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组织开展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产业工人教育培训。引导产业工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
(五)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依法依章程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深化厂务公开,积极利用数字技术为产业工人民主参与提供更为精准便捷的服务。
(六)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发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地方政府和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把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列入重要议程。完善基层劳动关系治理机制,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全国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标准化工作。推进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推进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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