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从共济地域看,同一统筹区内共济2.31亿人次,共济金额275.59亿元;省内跨统筹区共济1534.5万人次,共济金额28.98亿元。
从共济用途看,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273.18亿元,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12.21亿元,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17.03亿元。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将积极推动进一步扩大共济地域范围,力争今年年底前实现所有省份省内共济,明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