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影响国家安全的国内外因素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加强,涉外国家安全风险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日益上升。必须不断提升维护涉外国家安全能力,进一步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
第一,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要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风险挑战。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我国外部环境和安全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外部打压遏制随时可能升级。历史反复证明,以斗争求安全则安全存,以软弱退让求安全则安全亡。要发扬斗争精神,建立健全周边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坚决顶住和反击外部极端打压遏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全力维护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国家核心利益。
第二,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要统筹开放和安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新发展格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与世界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我国已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是越来越多国家的主要投资来源国,自2017年起连续7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2023年出口国际市场份额14.2%,连续15年保持全球第一。我国境外资产总额巨大,在外旅游、工作、留学人员数量庞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要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深化安全领域国际执法合作,及时协调处置重大涉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事件,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安全保障体系,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第三,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要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推进全球安全治理。实现民族复兴不仅需要安定团结的国内环境,而且需要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要继续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推进落实全球安全倡议,积极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推动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的安全架构,寻求普遍安全最大公约数,推动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