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雅安名山两地检察机关交流不起诉案件记录封存制度
座谈交流会现场
本报讯 11月8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一行来到名山区人民检察院调研交流不起诉案件记录封存制度工作经验。
座谈交流会上,名山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了《关于不起诉案件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制定背景、封存范围、封存程序以及制度建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还介绍了在开展检察听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案件记录封存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和名山区人民检察院还就被不起诉单位法人能否适用案件记录封存;记录封存是否适用于入伍、公招考试、职务任免事项;检察机关是否纳入犯罪记录出具主体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集思广益,共同研究。通过交流调研,进一步完善不起诉案件记录封存程序细节,积极推进轻罪治理体系现代化,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实现轻重犯罪分层治理。
名山检察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