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需要我们探索创新。这对干部的素质能力、精神状态、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前进道路上,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都迫切需要党员干部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的开拓勇气和创新精神。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要给干事者以总结经验、重振旗鼓的机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伟力。
第二,合理把握政策界限。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关键是要正确看待干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在具体政策把握上,一看是出于公心还是源于私利。二看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对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或认识局限、经验不足等因素造成损失的,应给予更多理解和包容。对明知故犯、蓄意违规、失职渎职的,则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三看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对个人专断、规避程序、违规决策导致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该问责的问责。但在当时情境下已经履行必要程序、尽到必要责任的,不应认定为失职失责。四看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明令禁止的,可以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但上级已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应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得自行其是。五看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危害。干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造成的影响损失不大,或者积极补救挽损消除影响,工作效果整体不错的,可视情减责免责。对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一般不宜完全免责。
第三,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浓厚氛围。对虽有失误错误但免责的干部和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被追责问责干部,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方面不应让其受影响。对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出现失误和错误引发的负面舆情,及时处置、加强引导。发现存在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严肃处理,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